安徽的传销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现,今年以来,安徽出现了传销人员暴力抗法的新苗头,执法人员被打伤、警车被砸、民警被围攻等现象一再发生。安徽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,类似暴力抗法事件在以往非常罕见,这表明传销活动已经变得肆无忌惮,如不严加整治,“此类事件将难免升级”。
其实这已经算不上新闻。早在两年前,就有报道指出,传销机构开始暴露出一定的黑社会性质,其组织方式与传统的传销有所不同,行为特征也出现变异。遇到执法行动或其他制止传销的行为时,传销机构能迅速召集大批人员,以暴力方式加以阻碍。2009年7月,陕西商洛市就曾出现60余名传销人员围攻民警的情况。但暴力抗法,只是传销新态势中一个比较显眼的表征而已。
组织传销是一种经济犯罪。但在这种貌似“温和”的违法行为背后,其实还隐含着大量带有暴力性质的刑事罪行,如对新入行人员人身自由的限制、对其钱物的洗劫、胁迫新人诈骗其亲友钱财等,传销引发的斗殴和凶杀事件也时有所闻。但在打击传销的执法过程中,传销组织及其骨干人员的刑事罪行往往被放过,这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传销机构的暴力倾向。
与暴力倾向相比,传销活动更隐蔽也更值得注意的问题是,它已经具备了某种“超级细菌”的特点。安徽出现的“资本运作”式传销,表明传销已经完全放弃了销售商品的幌子,直接开始非法资金运作和筹集。东莞等地的传销机构在发展下线时,把目标对准刚走入社会的大学生,以提高传销参与者的素质来对抗打击。在河北、安徽、陕西、广西等多个地区,传销组织通过多年经营,已经扎下了据点,并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动建立起某种联系,甚至积累了一定的人脉,一般执法行动完全无法伤及传销机构的根基。在传销活动的各个环节,传销组织都发展出一整套能够逃避打击的机制,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毒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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